“72萬輛超標電動車10月起都不能上路,這影響太大了,政府還需要考慮各種細節。”昨天,本報《72萬超標電動車何去何從》的報道在全市電動車主中引起軒然大波。“紅綠燈下”欄目收到的市民們發來的短信、微信、郵件達到235條。
  不少特殊行業很受影響
  快遞員吳先生告訴記者,快遞行業也是按件計酬,在正常的工作日內,他一天騎著電動車最多要奔波近百公里送貨,每個月收入3000多元,“要是超標電動車都不能上路了,換成小號的電動車,根本帶不動貨物,公司又不能讓我們每個人都開小車送貨,屆時對於快遞行業可能是滅頂之災。”
  另外,李師傅是一名煤氣公司的送氣工,他也表示:“現在合格的白牌電動車,根本沒有辦法滿足我們的工作需求,煤氣也是民生問題,對於我們這些特殊行業的工作者,是否能放鬆規定?”
  市民黃女士建議,可以借鑒目前武漢市的“禁貨令”,雖然在中心城區貨車禁行,但是涉及到民生類的貨車,如運送生鮮產品的等,可辦理綠色通行證後上路,超標電動車是否也可以採取類似方法。
  舊車可否折價換新車?
  “對超標電動車的處理,既要考慮交通管理需要,又要考慮社會實際,但是依法辦事必須是底線,要充分尊重使用人的財產處置權,以求更加合理合法。”網友“我在藍色天際”發來建議。
  該網友稱,可原則上由政府招標確定的廢舊物資回收公司回收,也可以由電動車經銷商按市場價格進行新車置換。對回收部分,上述回收公司可以互相競價。
  假設電動車使用期限為八年,那麼2006年9月30日以前和2011年9月30日武漢市超標電動車停止上牌以後購買的超標電動車,完全由廢舊回收公司定價;2006年9月30日至2011年9月30日購買的電動車,在廢舊回收公司定價的基礎上,對能正常使用且能提供行車證明或合法購買手續的車輛,根據使用年限,在回收公司定價的基礎上由政府給予適當補貼,對不能正常使用的車輛,則按2006年9月30日以前的車輛執行。
  建好非機動車道是當務之急
  市民邱先生昨天向記者打來電話:電動車環保經濟,是很多市民出行的首選。目前武漢市對於電動車的配套交通設施很不齊全,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是少數,沒有非機動車道,即便電動車在道路最右側行駛,也並不安全。”
  電動車置換車型太少了
  武漢市電動車協會秘書長陳國建說,即使不算假牌和套牌車,72.5萬黃牌車,按40萬輛要“以舊換新”,也需要作大量的工作。根據目前的一個城區一個電動車辦照點,每個點的辦照速度,遠遠不能滿足市民“以舊換新”的需要。
  因此,市電動車協會呼籲,由政府出面,在漢口的武漢會展中心和武昌的洪山廣場附近,臨時設置電動車“以舊換新”辦照中心,同時,增加漢陽、青山、江岸、洪山等區新增電動車辦照分中心。
  陳國建還說,增加新的上牌目錄的車型,也是當務之急。武漢市新的允許上牌的兩批目錄,共計也只有41個廠家,210個型號,而上海市允許上牌的目錄多達2000多個型號。希望將這些新車型納入第三批新目錄,以方便市民選擇。
  記者梁爽 馬輝 實習生陳娥  (原標題:市民七嘴八舌議黃牌電動車“大限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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